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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装修是否由住建部推动「关于进一步做好住宅全装修工作的补充通知」

2025-02-05 阅读: 作者:杨雪澈



1、全装修是否由住建部推动

2、关于进一步做好住宅全装修工作的补充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住宅全装修工作的补充通知

住建部办公厅

(2023年第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住宅全装修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住建办城〔2022〕28号),加强住宅全装修质量管理,规范施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居住安全和房屋质量,现就进一步做好住宅全装修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加强质量监督管理

(一)严格工程验收。工程验收前,建设单位应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质量检测机构等相关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并责令整改。

(二)加强过程控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质监等部门,建立住宅全装修工程质量监管体系,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查处违法分包、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三)完善检测机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检测机构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住宅全装修工程质量检测机制。定期开展抽查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进行公开。

二、规范施工行为

(一)严格执行技术规范。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进行施工,严禁违规操作和偷工减料。

(二)加强材料管理。建设单位应采购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材料,并建立完善的材料进场检验制度。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对材料进行验收,并做好材料使用记录。

(三)做好隐蔽工程验收。施工单位应按照规范要求做好隐蔽工程验收,并邀请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人员共同验收。隐蔽工程完成后,应及时报送检验记录和验收合格证明。

三、保障业主权益

(一)严格执行保修制度。建设单位应为竣工验收合格的住宅全装修工程提供保修期不少于2年的质量保修。保修期内,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建设单位应当承担维修或赔偿责任。

(二)建立投诉受理机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住宅全装修工程投诉受理机制,及时受理和处理业主投诉,保障业主合法权益。

(三)加强信息公开。建设单位应将住宅全装修工程保修期限、投诉受理机构等相关信息在显著位置向业主公开,便于业主了解和监督。

四、加强宣传教育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住宅全装修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住宅全装修工程质量重要性的认识。鼓励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开展专业培训,提升全装修施工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通知的贯彻落实,切实提高住宅全装修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居住安全和房屋质量。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3年1月1日

3、关于加强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

发文单位:(有关部门名称)

发文时间:(日期)

文件编号:(文件编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有关质量安全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监管职责

(一)建设单位负责工程质量总体把控,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二)施工单位负责工程质量实施,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对工程质量负责。

(三)监理单位负责工程质量监督,对工程质量实施全过程监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相关政府部门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严肃查处。

二、强化质量控制

(一)材料采购: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严格把关材料质量,采购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的材料。

(二)施工工艺: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三)质量验收: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质量验收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四)隐蔽工程:施工单位应对隐蔽工程进行认真验收,并做好隐蔽工程记录,确保隐蔽工程质量合格。

三、建立质量责任体系

(一)建设单位应明确质量责任人,建立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并承担工程质量的最终责任。

(二)施工单位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负责人,并对工程质量承担直接责任。

(三)监理单位应建立质量监督体系,明确质量监督负责人,并对工程质量承担监督责任。

四、加强质量检查

(一)相关政府部门应定期组织工程质量检查,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和复查。

(二)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建立工程质量自查制度,及时发现并整改工程质量问题。

(三)监理单位应加强在建工程质量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五、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对违反质量标准和规范、使用不合格材料、偷工减料等违规行为,相关政府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本通知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特此通知。

4、关于推进住宅全装修工作的意见

关于推进住宅全装修工作的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促进住宅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住房品质为目标,全面推进住宅全装修,形成全装修市场化、产业化、标准化发展格局。

二、基本原则

1.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政府发挥引导和支持作用,市场主体发挥主要作用。

2. 分类分步推进:根据不同城市条件和市场需求,分步推进住宅全装修。

3. 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注重实际效果。

4. 上下联动,协同推进: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开发企业、施工单位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全装修工作。

三、主要任务

1. 完善政策法规:修订完善住宅全装修相关政策法规,明确政府支持和引导措施,规范行业行为。

2. 健全标准规范:制定住宅全装修技术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工艺标准,形成全装修标准体系。

3. 培育市场主体:支持发展住宅全装修企业,鼓励上下游产业链协作,培育全装修产业集群。

4. 推广应用示范:选择部分城市和项目开展住宅全装修示范,经验,推广成熟模式。

5. 建立质量保障体系:建立住宅全装修质量保障体系,实行全过程质量检测和验收。

6. 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市场监管制度,加强对住宅全装修企业的资质审核、质量监督和价格监管。

四、实施步骤

1. 启动阶段(年):

研究制定全装修工作方案和配套政策。

开展全装修标准体系建设。

培育市场主体,开展示范项目。

2. 推进阶段(年):

完善全装修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

加大市场推广力度,引导行业发展。

扩大全装修应用范围,形成市场规模。

3. 成熟阶段(2028年及以后):

建立全装修市场化、产业化、标准化发展格局。

实行全装修质量保障体系,提升住房品质。

推动住宅全装修成为住房市场主流模式。

五、保障措施

1. 资金支持:设立住宅全装修专项资金,支持示范项目和标准体系建设。

2. 人才培养:加强全装修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全装修人才队伍。

3. 技术创新:鼓励开展全装修关键技术研究,促进产业技术进步。

4. 宣传推广:开展全装修知识普及和宣传推广,引导消费者观念转变。

5. 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市场监管制度,确保全装修质量和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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