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常州装修保证金的相关规定
常州装修保证金相关规定
1. 保证金数额
按照施工合同总价的10%20%收取。
2. 保证金用途
用作施工期间对工程质量的保证和违约时对业主损失的补偿。
3. 保证金支付方式
业主与装修公司协商后,由业主以现金、转账或支票等方式支付。
4. 保证金保管
保证金由房屋所在地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或双方约定的第三方机构保管。
5. 退还保证金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装修公司无违约行为,业主应及时向保管单位申请退还保证金。
保证金退还时,保管单位应扣除以下费用:
工程质量验收费
违约金(如果有)
保证金保管费
6. 违约处理
装修公司违约的,业主有权要求保管单位扣除保证金支付赔偿。
业主违约的,装修公司有权要求保管单位将保证金退还给装修公司。
7. 其他规定
保证金保管单位必须是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业主和装修公司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保障金的相关约定。
保证金保管单位不得擅自扣除保证金。
保证金保管单位对保证金的安全负责。
备注:以上规定主要参考常州市房屋行政管理局《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具体规定可能因地区和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

2、装修保证金缴纳相关规定标准
装修保证金缴纳相关规定标准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住宅、商业、公共建筑等房屋建筑的装修活动。
二、保证金缴纳标准
装修保证金的缴纳标准根据装修工程造价的不同而定,具体如下:
| 装修工程造价(元) | 保证金比例 | 保证金金额(元) |
||||| ≤50万元 | 10% | 5万元 |
| 50万100万元 | 8% | 8万元 |
| 100万500万元 | 6% | 6万元 |
| 500万元1000万元 | 5% | 5万元 |
| 1000万元以上 | 4% | 4万元 |
三、保证金缴纳方式
装修保证金应当以银行保函或银行存款的方式缴纳。
四、保证金用途
装修保证金主要用于以下用途:
赔偿装修过程中因施工过错造成的损失;
支付因装修工程逾期竣工而产生的违约金;
补偿因装修施工质量缺陷而造成的修缮费用。
五、保证金返还
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业主确认,装修单位无违约行为,装修保证金应当在约定时间内全额返还给装修单位。
六、其他规定
具体保证金比例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高于本规定标准。
保证金应当在装修合同签订后缴纳。
装修单位应当妥善保管保证金,不得挪用或擅自使用。
对违反本规定行为的,由有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