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宾馆可燃材料装修有何标准
宾馆可燃材料装修标准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旅馆业经营单位在宾馆客房、营业场所、重点部位的装修和物品配备上,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要求,不使用可燃性材料装修,不配备可燃性物品。
《火灾危险性类别和火灾危险场所的认定》(GB)
9.3.3宾馆的下列部位应为丙类火灾危险场所:
客房营业场所
重点部位
《宾馆装修设计规范》(JGJ922011)
5.2.4宾馆客房、营业场所、重点部位的装修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的要求,宜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
4.1.1丙类火灾危险场所的装修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燃烧性能等级不低于B1级。
不得使用可燃性吊顶。
墙面、地面和顶棚的装修材料表面应具有较低的火势蔓延速度。
不得使用可燃性墙裙。
不得使用可燃性家具和帘幕。
具体规定:墙面:宜采用涂料、壁纸、瓷砖、大理石等不燃或难燃材料。
地面:宜采用瓷砖、大理石、地毯等不燃或难燃材料。
顶棚:宜采用矿棉吸声板、石膏板等不燃或难燃材料。
家具:宜选用木质家具,并进行防火处理。
帘幕:宜选用阻燃布料。
同时,宾馆装修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装修施工时严禁明火作业。
装修材料应有合格证和检测报告。
完工后应进行消防验收。
2、宾馆客房层的火灾类型为a类固体火灾可配备什么灭火器
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

3、宾馆可燃材料装修有何标准规定
宾馆可燃材料装修的标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
第4.2.1条 可燃材料的应用范围和要求:
建筑物外部墙面或屋顶不得设置可燃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成树脂瓦、彩钢板、木结构等。
建筑物内部可燃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表4.2.1的规定。
表4.2.1 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燃烧性能分级和应用范围
| 材料分级 | B1级(难燃) | B2级(可燃) | B3级(易燃) | 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 |
||||||
| 应用范围 | 可在建筑物的任何部位使用 | 除表4.2.3规定的部位外,可用于建筑物的任何部位 | 除表4.2.3规定的部位外,可用于建筑物的任何部位 | 不得用于建筑物内部装修 |
第4.2.3条 限制使用可燃材料的部位:
疏散走道、疏散楼梯间、前室、安全出口处的内外装饰材料应采用难燃或非可燃材料。
地下建筑的内外墙面、天棚、地坪装饰材料应采用难燃或非可燃材料。
客房、套房的卫生间(包括内门)应采用难燃或非可燃材料装饰。
宾馆丙类客房的外墙、天棚、地坪装饰材料应采用难燃材料,丙类客房内的木制品应采用难燃木材或经难燃处理的木材。
第4.2.4条 可燃材料的燃烧性能检测:
可燃材料应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照GB/T 17798《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方法》进行燃烧性能检测。
其他相关规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
《宾馆设计防火规范》(GB )
4、宾馆可燃材料装修有何标准规范
《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宾馆客房内的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墙面和顶棚的装修装饰,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小时;
地面铺设的地毯,其难燃性能等级不应低于B1级;
窗帘、床罩、被套等布料,其难燃性能等级不应低于B1级;
床垫、沙发等填充材料,其难燃性能等级不应低于B2级。
《宾馆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宾馆应当按照规定对客房内的可燃材料进行阻燃处理,并取得阻燃合格证书。阻燃处理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