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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改造装修报审需哪些材料「成都市房屋装修改造和维修加固管理办法」

2025-03-05 阅读: 作者:李千慕



1、成都改造装修报审需哪些材料

必备材料:

房屋所有权证明(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

房屋平面图(原建筑平面图和改造后平面图)

施工图纸(包括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等)

施工单位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

设计单位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影响结构安全的改造方案,需提供结构计算书

排烟系统改造方案,需提供通风系统设计图纸

涉及燃气工程改造,需提供燃气公司出具的同意书

涉及消防工程改造,需提供消防部门出具的同意书

涉及其他专业改造(如弱电、安防、空调等),需提供相应专业单位出具的同意书

注意事项: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房屋所有权证明需与改造房屋产权人一致。

施工图纸需经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需具有相应资质等级。

具体材料清单可能因改造项目不同而有所调整,请咨询当地住建部门。

2、成都市房屋装修改造和维修加固管理办法

成都市房屋装修改造和维修加固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成都市房屋装修改造和维修加固管理,保障房屋使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房屋装修改造和维修加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屋装修改造,是指在不改变房屋主体结构的情况下,对房屋内部空间布局、装修材料、设施设备和功能进行的改变。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房屋维修加固,是指对房屋的建筑结构和构件进行修理、补强、更换或者加固的工程。

第二章 装修改造

第五条 房屋装修改造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改变房屋用途;

(二)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安全;

(三)不损坏房屋共用部位和设施;

(四)不违反消防、卫生、环保等有关规定;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第六条 房屋装修改造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同意;

(二)符合房屋装修改造的技术标准;

(三)不改变房屋外立面造型;

(四)不占用公共空间。

第七条 以下房屋装修改造应当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建筑面积超过原设计建筑面积5%的;

(二)改变房屋用途的;

(三)涉及改变房屋外立面造型的;

(四)占用公共空间的;

(五)其他经规划主管部门确认需要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

第八条 房屋装修改造应当向区(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申请办理房屋装修改造备案手续。

第三章 维修加固

第九条 房屋维修加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保障房屋使用安全;

(二)不改变房屋用途;

(三)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安全;

(四)不损坏房屋共用部位和设施;

(五)不违反消防、卫生、环保等有关规定;

(六)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第十条 房屋维修加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同意;

(二)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报告确认房屋结构存在安全隐患;

(三)房屋维修加固方案经审查符合技术标准;

(四)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第十一条 以下房屋维修加固应当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一)需要改变房屋主体结构的;

(二)需要加固房屋地基的;

(三)涉及改变房屋外立面造型的;

(四)涉及消防、安全等重点部位加固的;

(五)其他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确认需要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

第十二条 房屋维修加固应当向区(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申请办理房屋维修加固备案手续。

第四章 监管与处罚

第十三条 区(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房屋装修改造和维修加固的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建立房屋装修改造和维修加固的备案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装修改造和维修加固项目进行备案。

第十五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房屋装修改造和维修加固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六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由区(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七条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3、成都市装修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

成都市装修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

1. 资质条件

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装饰装修工程贰及以上资质。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健全的管理制度。

拥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施工机械、设备。

2. 项目条件

装修工程总造价在人民币 50 万元(含)以上的住宅、公共建筑、写字楼等。

属于政府投资项目、公益事业项目、文物保护项目、历史建筑保护项目等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

3. 材料条件

申请表:成都市装饰装修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原件)

资质证明:营业执照、装饰装修工程贰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工程图纸:工程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工程概算:经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具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的工程概算(原件)

安全保障措施: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环境保护措施:施工现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其他材料:与工程相关的水电气排放协议、施工许可范围界定图等(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 办理流程

提交材料至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处。

审批处受理材料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审批处组织专家对工程图纸、施工组织设计等材料进行审查。

审查合格的,发放《成都市装修施工许可证》。

温馨提示:

装修施工许可证有效期为工程施工期限,竣工后自动失效。

未取得装修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将依法处罚。

4、成都装修报建手续有哪些

成都装修报建手续

一、前期准备

1. 确定装修范围和内容

2. 聘请具备资质的装修公司或设计师

二、材料办理

1.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2.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3. 装修公司《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三、报建流程

1. 确认报建级别

普通装修:无结构改造,不改变房屋用途

一般装修:涉及非承重墙体拆除、新建或改造,不涉及房屋结构安全

重要装修:涉及承重墙体拆除、新建或改造,需进行结构验算

2. 提交材料(一般装修和重要装修)

装修申请表(自取或网上下载)

装修设计方案(具体内容见下文)

房屋所有权证明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装修公司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重要装修还需提供结构验算报告

3. 现场查勘

市政部门工作人员将到现场查勘装修情况

一般装修一般无需现场查勘

4. 审批(一般装修和重要装修)

市政部门根据材料和查勘情况进行审批

审批时间一般为1015个工作日

装修设计方案具体内容

平面布置图

立面图

节点大样图

主要材料表

水路电位布线图

设备配置表

四、领取报建证

审批通过后,可领取《住宅装修改造工程报建证》

报建证有效期为12个月

附注:

普通装修无需报建,但需向物业备案。

重要装修涉及结构安全的,还需办理施工许可证。

报建手续办理地点: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市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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