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装修转包判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254条 转包合同的成立:建设工程承包人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得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建设工程承包人经建设单位同意转包的,转包合同应当向建设单位备案,并不得违背建设工程合同的约定。
第255条 转包的限制:承包人不得将建设工程中的主要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建设工程中的非主要工程,承包人可以转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第256条 转包单位的责任:转包单位对转包工程的质量和工程进度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35条 转包的规定:建设工程承包单位不得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但经发包单位批准的除外。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的,转包合同应当向发包单位备案。转包单位对转包工程的质量负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6条 转包责任:建设工程承包人转包工程的,转包单位对转包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负责。发包单位因转包工程质量不合格或者发生安全事故而向承包人主张赔偿的,承包人不得以转包为由抗辩。
2、装修转包判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编 第三章 施工合同

3、装修转包判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意思
装修转包判决的法律依据
是指在装修工程中,承包人将工程的部分或全部转包给其他人施工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这些依据包括:
1. 民法典
第766条: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承包工程全部或者主要部分转包给第三人。
第767条:承包人转包工程的,应当向发包人提供转包合同并经发包人认可。
第770条:转包合同无效的,承包人对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转包合同有效,但转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 建筑法
第47条:建筑施工企业不得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3.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23条:承包人转包工程的,应当订立转包合同。转包合同未经发包人认可的,该转包合同无效。
第24条:承包人转包工程的,应当对转包人的资格和履约能力进行审查。转包人未履行合同义务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条例》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
4、装修转包判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六十七条 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承包工程的部分或者全部转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转包。
第七百六十八条 承包人转包的,应当向发包人提供受让人具备相应资质的证明文件,并对受让人履行合同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发包人可以拒绝接受受让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六条 承包人在承包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将承包工程转包给第三人,致使发包人利益受损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发包人发现承包人擅自将承包工程转包给他人的,有权责令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