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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装修管理办法有哪些「东莞市装修管理办法有哪些文件」

2025-02-22 阅读: 作者:杨知栀



1、东莞市装修管理办法有哪些

东莞市装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装修许可

第十三条 以下装修活动须取得装修许可证:

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的室内装饰装修;

室内装修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住宅、商铺、办公场所等;

室内装修涉及防火、防水、防腐、防雷等特种工程的。

第十四条 装修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装修企业办理装修许可证。

第十五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装修许可申请,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第三章 装修设计

第十七条 装修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

第四章 装修施工

第十八条 装修施工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装修设计方案施工,不得擅自变更。

第十九条 装修施工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省和本市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五章 装修验收

第二十条 装修工程竣工后,装修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验收。

第二十一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装修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给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

第六章 装修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装修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罚款。

第二十五条 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东莞市装修管理办法有哪些文件

东莞市装修管理办法相关文件:

1.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东莞市装修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件号:东府办〔2020〕65号

发布日期:2020年3月31日

2. 东莞市装修管理办法

东莞市地方性法规动态库编号:DG132020

实施日期:2020年8月1日

3. 关于印发《东莞市装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文件号:东政办〔2020〕271号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11日

4. 东莞市装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东莞市地方性法规动态库编号:DG

实施日期:2020年12月11日

3、东莞市装修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东莞市装修管理办法内容

第一章 总则

制定目的和依据

适用范围
管理部门

第二章 装修主体及其责任

装修主体的定义和责任

装修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格资质要求

装修施工安全管理责任

第三章 装修项目审批

装修项目审批程序和时限

装修设计方案的审查和审批

消防、环保等专项审批要求

第四章 装修施工管理

装修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材料使用和管理要求

噪声、扬尘和废弃物管理

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第五章 装修验收和管理

装修验收程序和标准

装修竣工验收和备案

日常维护和管理要求

第六章 监督检查和惩处

装修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

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

投诉处理程序和时限

第七章 附则

名词解释

实施细则制定和公布

有效期和修订

4、东莞市装修管理办法有哪些规定

东莞市装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东莞市行政区域内室内外装修活动。

第二章 许可管理

第八条:下列装修工程应当依法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方可施工:

新建、改建、扩建室内外装修工程。

装修面积超过建筑面积50%或装修费用超过建筑安装费用的30%的室内外装修工程。

有关法规规定需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室内外装修工程。

第九条:应当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室内外装修工程的申请人,应当向工程所在地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复书。

施工图设计文件。

工程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装修材料样品或材料清单。

其他相关材料。

第三章 装修材料管理

第十五条:装修材料应当符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第十六条:禁止使用下列装修材料:

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

含有有害化学物质,对人体健康有影响的材料。

其他不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和标准的材料。

第四章 装修施工管理

第二十一条:装修施工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

第二十二条:装修施工应当按照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质量安全保证措施进行。

第二十三条:装修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使用不符合规定和标准的材料和设备。

第五章 装修验收管理

第二十六条:装修工程竣工后,应当由装修施工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资料。

第二十七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相关单位对装修工程进行验收。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查处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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