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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装修施工合同有哪些「北京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管理实施办法」

2025-02-03 阅读: 作者:李清然



1、北京市装修施工合同有哪些

北京市装修施工合同范本

第一部分 合同主体

发包人(业主):

承包人(装修公司):

第二部分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装修标准:

第三部分 合同金额

合同总价:

付款方式:

第四部分 施工内容

主材清单:

地板、墙砖、吊顶、橱柜等

辅材清单:

水电材料、腻子、油漆等

施工内容明细:

拆除、水电改造、墙面处理、地面铺装等

第五部分 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工期延误责任:

第六部分 材料供应

主材供应:

由发包人提供/由承包人提供

辅材供应:

由发包人提供/由承包人提供

第七部分 质量标准

装修质量要求:

验收标准:

第八部分 安全保障

安全责任:发包人/承包人

安全措施:

第九部分 竣工验收

验收程序:

验收标准:

第十部分 保修责任

保修期限:

保修范围:

第十一部 违约责任

违约事项:

违约责任:

第十二部分 合同变更

合同变更方式:

变更程序:

第十三部分 其他约定

特殊条款:

联系方式:

第十四部分 签名盖章

发包人(签名):

承包人(签名):

注:本范本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2、北京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管理实施办法

北京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管理,保障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第三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质量至上、诚信守法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建委)负责本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市住建委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管理的政策、标准和规范;

(二)组织开展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检查;

(三)查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违法行为;

(四)组织对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和人员进行资质管理;

(五)建立和完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信息管理系统;

(六)推进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绿色施工和节能减排工作。

第三章 资质管理

第六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企业应当取得相应等级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第七条 申请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二)具有与资质等级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和管理人员;

(三)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四)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五)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企业资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住建委另行制定。

第四章 质量管理

第九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应当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进行。

第十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落实质量责任制。

第十一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自检、互检、专检和旁站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问题。

第十二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完毕后,施工企业应当组织竣工验收,并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第十三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组织验收备案。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

第十五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六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企业应当为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八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市住建委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市住建委应当建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工程质量和安全情况。

第二十一条 市住建委发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或者安全存在问题的,应当责令施工企业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应当依法查处。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市住建委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三条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3、北京装修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

北京装修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

一、申请条件

住宅装修面积大于100平方米

非住宅装修面积大于500平方米

装修内容涉及结构改动或改变使用性质

装修单位为装修企业或具有相应资质的个人

二、办理材料

装修申请书

房屋所有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房屋原有结构图和装修方案

装修单位资质证明(装修企业或个人)

装修材料的消防性能检测报告(适用于非住宅装修)

其他相关材料(如:委托书、设计方案等)

三、办理流程

1. 申请受理

前往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住建委)装修管理科或委托的第三方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工作人员受理材料并进行形式审查。

2. 现场踏勘

工作人员到现场踏勘房屋结构、装修范围等情况。

3. 方案审查

对装修方案进行审查,是否符合安全规范、消防要求和使用功能。

4. 审批核发

经审核符合要求的,核发《北京市家庭室内装饰装修许可证》。

四、办理时间

一般情况下,办理时间为15个工作日。

涉及消防审核的,办理时间为20个工作日。

五、注意事项

未取得装修施工许可证擅自装修的,将面临处罚。

装修单位应按照许可证核定的内容进行装修,不得擅自变更。

装修完成后,应向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并办理竣工备案。

4、北京市装修工程施工许可证

北京市装修工程施工许可证

申请条件:

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具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施工队伍

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施工设备

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财务能力

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

申请材料:

《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书》(原件)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工程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工程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施工队伍名册和履历》(原件)

《施工设备清单及凭证》(复印件)

《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复印件)

申请程序:

1. 登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下载并填写申请表。

2. 准备申请材料,并按照要求装订成册。

3. 向所在地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提交申请材料。

4. 等待受理和审核。

5. 审核通过后,领取许可证并缴纳工本费。

有效期:

三至五年,有效期满需要及时续证。

办理时间:

一般为10个工作日左右。

温馨提示:

申请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

在审核过程中,如有需要,申请人应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获得许可证后,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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