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建完阳光房城管无权强拆
这种说法不完全正确。
虽然阳光房是一种建筑物,但它属于违章建筑。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未经规划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进行建设的建筑物,属于违法建筑。城管部门有权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
但是,对于已经建成的违法建筑,并非所有情况都必须拆除。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违法建筑,不予拆除:
1. 符合规划,但未办理审批手续的;
2. 未改变土地用途,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的;
3.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隐患的。
对于符合以上条件的阳光房,城管部门一般不会强制拆除,但可能会要求业主补办相关手续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2、一楼花园搭建雨棚算不算违建
是否算违建取决于具体情况和当地法规的要求。一般情况下:
无违法主体结构改造或擅自改变用途:在不改变一楼花园主体结构和用途的情况下搭建雨棚,通常不被认为是违建。
有违法主体结构改造或擅自改变用途:如果搭建雨棚涉及到改变一楼花园结构或将花园擅自改变为其他用途,则会被视为违建。
具体认定标准:
各地法规规定
雨棚面积和高度
是否有违反规划或安全规定
是否影响相邻建筑物和环境
建议向当地规划部门咨询具体情况,了解相关法规和认定标准。
3、违建已成事实,政府有责任吗
违建已成事实,政府有责任
违法建筑的存在对城市规划和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而政府在违建的形成和治理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监管不力:

政府相关部门未能有效执行建筑法规,导致违建得以滋生。
执法不严,对违建行为惩治力度不够,助长了违法者的侥幸心理。
行政审批失当:
部分政府部门在审批建设项目时存在权钱交易或审批程序走形,导致违法建筑合法化。
政府未妥善处理违法建筑,往往使其既成事实,难以拆除。
利益输送:
部分政府官员与开发商或违建者存在利益关联,导致违建问题难以解决。
政府监管部门缺乏独立性和监督制约机制,容易受到利益集团的影响。
应对措施:
政府应采取积极措施,有效治理城市违建现象:
加强执法:加大对违建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震慑作用。
完善法规:对建筑法规进行修订,明确违建的处罚措施和责任认定。

加强监督:建立健全违建监管机制,定期巡查和执法。
提高执法人员素养: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执法水平,杜绝腐败和执法不公。
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提高透明度,减少审批环节中的人为因素干扰。
加大拆除力度:对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和安全隐患大的违建,坚决拆除。
加大违法成本:对违建行为征收高额罚款或没收违建房屋,提高违法成本。
只有政府充分履行其监管责任,才能有效治理城市违建现象,保障城市安全和规划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