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会计账务处理规范:为您保驾护航!

一、会计制度依据
1. 《企业会计制度》(第 41 号)
2. 《建筑安装企业会计制度》(第 30 号)
3. 《装饰装修企业会计制度》(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 年第 9 号)
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1. 科目:装饰装修支出
科目编码:6001

科目余额方向:借方
科目使用说明:该科目核算装饰装修企业发生的装饰装修支出,包括装饰材料费、装饰人工费、装饰设计费、装饰施工费等。
2. 科目:装饰装修资产
科目编码:1601
科目余额方向:借方
科目使用说明:该科目核算装饰装修企业拥有的装饰装修资产,包括办公楼、厂房、营业场所、装饰装修工程等。
3. 科目:装饰装修收入
科目编码:7001
科目余额方向:贷方
科目使用说明:该科目核算装饰装修企业通过提供装饰装修服务取得的收入,包括装饰装修工程收入、装饰装修材料销售收入等。
三、账务处理程序
1. 装饰装修支出
(1)装饰材料费
支付装饰材料费时,借记“装饰装修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科目。
(2)装饰人工费
支付装饰人工费时,借记“装饰装修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科目。
(3)装饰设计费
支付装饰设计费时,借记“装饰装修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科目。
(4)装饰施工费
支付装饰施工费时,借记“装饰装修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科目。
2. 装饰装修资产
(1)购买装饰装修资产
购买装饰装修资产时,借记“装饰装修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科目。
(2)装饰装修工程
装饰装修工程完工后,借记“装饰装修资产”科目,贷记“装饰装修支出”科目。
3. 装饰装修收入
(1)装饰装修工程收入
装饰装修工程完工后,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科目,贷记“装饰装修收入”科目。
(2)装饰装修材料销售收入
销售装饰装修材料时,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科目,贷记“装饰装修收入”科目。
四、注意事项
1. 装饰装修企业应根据《装饰装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正确核算装饰装修支出、装饰装修资产和装饰装修收入。
2. 装饰装修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对装饰装修支出、装饰装修资产和装饰装修收入进行有效的控制。
3. 装饰装修企业应及时编制财务报表,并按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