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央关于装修扰民有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二十五条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和乡(镇)人民政府确定的区域内,生产、生活噪声应当符合本法第三章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二十六条下列区域,禁止产生环境噪声污染:
(一)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
(二)医院、疗养院、学校、科研单位等对噪声敏感的区域;
(三)其他经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
第三十九条在商业、服务性行业场所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采取有效的隔音、吸音措施。
《城市居住区环境噪声标准》(GB )
4.9.1 室内装修施工产生的噪声不得超过下列限值:
| 时间段 | 限值(dB) | 测点 |
||||| 6:0012:00,14:0018:00 | 70 | 受影响的居住房间内 |
| 12:0014:00,18:0022:00 | 55 | 受影响的居住房间内 |
| 22:00次日6:00 | 45 | 室外临界点 |
5.3.5 居民在居住区内从事装修活动,其施工噪声不得违反本标准中规定。
2、国家规定装修扰民噪音时间噪音分贝
国家规定装修扰民噪音时间和噪音分贝
住宅室内噪音标准
6:00 8:00
12:00 14:00
18:00 22:00
夜间 22:00 次日 6:00
允许噪音分贝:45 分贝
住宅室外噪音标准
6:00 8:00
12:00 14:00
18:00 22:00
夜间 22:00 次日 6:00
允许噪音分贝:55 分贝
装修噪音注意事项:
禁止在夜间 22:00 后进行产生噪音的装修活动。
在允许的噪音时段内,尽量减少噪音产生,使用低噪音工具和材料。
与邻居沟通,协商最佳施工时间,避免打扰他人休息。
如产生扰民噪音,需采取措施降低噪音影响,如安装消音设备或采取其他噪音治理措施。
违反规定责任:
违反国家噪音标准,扰乱公共秩序,执法部门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

3、中央关于装修扰民有何规定的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意见》(国办发〔2019〕15号)
主要内容:规定了装修作业时间限制: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禁止在22时至次日6时进行装修作业。
规定了装修噪声限值:住宅楼内装修噪声不得超过55分贝,其他区域不得超过65分贝。
明确了噪音源管理责任:物业服务企业对本管理区域内的装修噪声污染承担监管责任,发现违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修订)
主要内容:重申了装修作业时间限制:禁止在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装修作业。
增加了噪声污染处罚规定:违反装修噪声排放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明确了噪声源管理责任:装修单位应对其装修活动所产生的噪声污染承担责任,采取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其他相关文件:
各省、市、区出台的关于装修扰民的管理规定或细则,例如: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装修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建委规〔2022〕3号)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进一步加强房屋装修扰民治理工作的通知》(粤建管〔2022〕27号)
4、中央关于装修扰民有何规定吗
关于装修扰民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条:禁止在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活动。节假日、休息日不得违反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第四条:住宅区昼间环境噪声标准为55分贝(A),夜间环境噪声标准为45分贝(A)。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2008年修订)
第十九条:在住宅楼内进行的装饰装修工程中,禁止使用产生噪声污染的机械设备。
各地方关于装修扰民的规定
各地也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关规定,例如:
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工作日上午8时至下午5时、下午8时至次日上午8时禁止产生噪声的装修活动。
广州市《关于加强住宅装饰装修管理的通告》(2014年修订):工作日上午8时至下午12时、下午2时至下午6时、下午8时至次日上午8时禁止产生噪声的装修活动。
投诉渠道如果遇到装修扰民的情况,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投诉:
拨打当地环保部门或城管部门的投诉电话
通过环保部门的投诉平台或微信公众号进行投诉
向物业管理公司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