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哪些装修行为属于违规装修
违规装修行为包括:
结构安全类:
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如拆除或改变承重墙、柱子
扩大阳台或露台
拆除或改变楼梯、消防通道
封闭阳台或门洞
房屋使用类:
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如住宅改办公、商用
擅自分割或合并房屋空间
擅自安装燃气灶具或通风管道
擅自加装电梯
消防安全类:
封闭或改动消防通道
封闭消防楼梯间
遮挡或拆除防火门
非法使用明火或燃气器具
环境保护类:
违规排放废气、废水或噪声
擅自拆除或改动绿化、庭院
擅自安装制冷、制热设备
其他违规行为:
未经许可擅自装修
扰民行为,如装修噪音过大
超出规定时间装修
擅自占用公共空间或设施
损害房屋公共设施或装饰
擅自改变外立面
2、哪14种属于违规装修罪
目前没有“违规装修罪”这一罪名。

3、违规装修该哪个部门负责
责任部门:城管执法局(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负责查处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的行为。
包括违规装修、乱搭乱建、占用公共空间等。
其他可能涉及的部门:
社区居委会或物业公司:对违规装修行为进行劝阻或制止。
规划部门:负责审查装修设计方案,确保符合规划要求。
消防部门:负责检查装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环保部门:负责检查装修过程中是否产生噪音、粉尘等污染。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查处装修工程中存在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行为。
具体责任划分:
未经审批的违规装修:城管执法局负责处罚。
已获审批但违反规定(如装修面积超出审批范围):城管执法局和相关职能部门(如规划、消防、环保)共同负责处罚。
因装修产生噪音、粉尘、垃圾等问题:城管执法局、环保部门和物业公司或社区居委会共同负责解决。
4、违规装修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三条 第一款:在城市、镇和其他建制镇的规划区内进行下列活动,应当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二、拆除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三、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
四、分割、合并建筑物;
五、其他需要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活动。
第四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违法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五十四条:建筑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技术标准和建造规范。违反本条规定,造成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建筑工程安全的规定,进行非法施工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关于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的决定》
《城市房屋使用管理条例》
《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