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装修知识 >

株洲装修如何提取公积金「2020株洲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2025-01-28 阅读: 作者:杨默一



1、株洲装修如何提取公积金

提取株洲住房公积金

1. 确定提取条件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离休、退休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出境定居
职工死亡

2. 提取方式

网上提取:

登陆株洲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点击“个人业务”>“提取业务”

柜台提取:

携带所需材料到株洲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各服务网点

3. 所需材料

《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提取用途证明材料(例如:购房合同、房屋产权证明)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公积金卡

其他相关材料(如死亡证明、离休证明)

4. 提取流程

填写并提交《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提供所需材料。

经审核无误后,住房公积金中心会将提取金额转入公积金卡。

特别提示: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缴存满1年以上。

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年已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总额和提取前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

特殊情况(例如: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可提取全部公积金余额。

提取公积金后,不得再次缴存。

2、2020株洲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株洲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严肃性,保障住房公积金的合理使用,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株洲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和职工。

第二章 提取条件

第三条 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金超过家庭工资收入20%的;

(四)终止劳动合同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五)出境定居的;

(六)退休的;

(七)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动关系的;

(八)房屋因不可抗力灭失,且无法重建的;

(九)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提取程序

第四条 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提交提取申请书;

(二)提供提取所需的相关材料;

(三)经办机构审查、核实;

(四)办理提取手续。

第五条 提取申请书应当载明提取事由、提取金额、提取账户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六条 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的相关材料包括:

(一)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二)提取事由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贷款合同、租房合同、离职证明等);

(三)其他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材料。

第七条 经办机构对职工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符合提取条件的,方可办理提取手续。

第四章 提取限额和提取次数

第八条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限额和次数根据职工缴存情况确定。

第五章 责任

第九条 经办机构对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负有监督和管理责任。

第十条 职工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负有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骗取、套取住房公积金。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3、株洲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有什么要求

株洲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要求:

1. 提取条件:

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

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本人及其配偶在株洲市无住房

提取用于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 提取额度:

提取额度为已还房贷本息的80%,最高不超过提取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一年内只可申请提取一次

3. 提取材料:

提取申请表

身份证(借款人和配偶)

住房贷款合同

还款凭证(如银行对账单或还款存折)

户口本(借款人和配偶)

结婚证(已婚借款人)

4. 提取方式:

到株洲市公积金中心柜台办理

登录株洲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办理

5. 注意事項:

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必须用于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挪作他用

提取金额超过已还房贷本息80%的部分,将收取一定比例的利息

虚假提供材料或伪造证明,将取消提取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4、株洲住房公积金装修提取条件

株洲住房公积金装修提取条件

一、提取人条件

1. 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

2. 具有购房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

二、提取金额及次数

1. 装修提取金额:提取额度为提取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5%,最高不超过提取住宅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装修单价600元;

2. 装修提取次数:首次提取。

三、提取材料

1. 《装修提取申请表》;

2. 购房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

3. 营业执照(用于证明装修单价真实性的);

4.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提取人近期公积金对账单。

注意:

1. 所购住房须为自住房;

2. 装修单价需参照株洲市建设局发布的《株洲市住宅装修工程清单计价规范》;

3. 公积金中心将受理后组织工作人员核实装修单价的真实性,如发现提交的装修单价与实际装修单价相差20%以上,将取消提取资格;

4. 已购公积金贷款的住房,装修款项可用于抵扣贷款本息。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通知我们,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fxtrading888@qq.com

相关推荐
新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