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危房改造政策及补贴标准一览
一、政策背景
榆中县地处甘肃省中部,是兰州市下辖县,素有兰州西南门户之称。近年来,榆中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仍存在部分群众居住在危房中,住房安全问题较为突出。为保障群众居住安全,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榆中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制定了相关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全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政策内容
1、 改造对象
农村危房是指房屋结构严重损坏或遭受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严重破坏,已无法居住,或者严重损毁房屋基本结构,无法修复的房屋。
2、 改造范围
农村危房改造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房屋结构改造:对危房进行结构改造,使其符合安全居住标准。
- 房屋墙体改造:对危房外墙进行改造,使其符合保温隔热标准。
- 屋顶改造:对危房屋顶进行改造,使其符合防水、隔热标准。
- 门窗改造:对危房门窗进行改造,使其符合安全、通风、采光标准。
- 室内装修:对危房室内进行装修,使其符合基本生活标准。
3、 改造标准
危房改造标准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一般情况下,农村危房改造标准为每户不超过2万元。

4、 补贴标准
榆中县对农村危房改造给予财政补贴。补贴标准按照危房改造标准的50%执行,最高不超过1万元。
三、申报程序
1、 申请条件
- 申请人必须是榆中县户籍居民。
- 申请人必须是农村贫困户或低收入户。
- 申请人必须拥有危房。
2、 申报材料
- 申请表。
- 身份证复印件。
- 户口簿复印件。
- 危房认定证明材料。
- 贫困证明或低收入证明。
- 其他相关材料。
3、 申报流程
- 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委会提出申请。
- 村委会对申请人进行核实,并出具核实意见。
- 镇人民政府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 县住房保障部门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公示。
-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住房保障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账户。
四、监督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实施,严禁弄虚作假,严禁以次充好,严禁贪污挪用改造资金。县住房保障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对改造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
五、政策效果
榆中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有效解决了农村贫困户和低收入户的住房安全问题,保障了群众的基本居住权益,改善了农村的人居环境,提升了农村的整体面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