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京公积金装修
南京公积金装修
政策内容
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的《南京市住房公积金使用管理办法》中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可用于住宅的首次装修费用支付。
使用条件
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名下无自有住房。
使用公积金装修的住宅为职工实际居住的唯一住房。
装修费用须符合相关规定。
使用额度
装修费用最高额度为:
江宁区、雨花台区、玄武区、秦淮区:每平方米500元。
栖霞区、浦口区、鼓楼区、建邺区、六合区:每平方米400元。
江北新区、高淳区、溧水区:每平方米300元。
申请材料
公积金装修申请表
职工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购房合同或产权证复印件
内装装饰合同或预算清单
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
其他相关材料
办理流程
职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装修申请。
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出具装修额度证明。
职工持装修额度证明到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
装修完成,装修公司出具装修完工报告。
职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装修完工报告,申请拨付装修费用。
注意事项
装修费用须用于住宅的首次装修,不可用于扩大装修面积、超标准装修或购买家具等。
装修完工后6个月内提出拨付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拨付的装修费用直接打入装修公司账户,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2、南京公积金装修可以提取出来吗
可以。
南京公积金中的住房装修提取业务已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按照规定提取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用于住房装修。
提取条件:
职工在南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并已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
房屋为新建商品房(包括预售商品房)或已竣工的二手住房。
提取金额不超过职工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的50%。
同一住房只能提取一次装修提取。
提取的公积金必须用于住房装修,不得挪作他用。
提取流程:
1. 申请提取。职工需携带相关资料(身份证、公积金缴存证明、购房合同或产权证复印件、装修合同或发票等)到指定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申请。
2. 审核审批。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在收到申请后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将予以审批。
3. 提取到账。审核通过后,提取的公积金将在指定期限内划入职工指定的银行账户。
3、公积金贷款装修需要哪些条件
公积金贷款装修需要的条件:
1. 个人条件:
具有当地户口或长期居住证明
具备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信用记录良好,无严重逾期记录
2. 房屋条件:
所装修房屋属于公积金贷款购买且已结清或基本结清贷款
房屋用途为自住
3. 贷款条件:
公积金贷款还款记录良好
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房屋总价值的20%,且不超过80万元
贷款期限一般为510年
4. 装修资质:
装修公司需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装修资质证书
提供装修预算和设计方案
5. 其他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公积金缴存证明
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
装修合同和清单
贷款用途证明(装修发票等)
温馨提示:
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具体要求可能有所不同,请咨询当地管理中心。
装修贷款额度和利率受贷款人资信状况、房屋价值、贷款期限等因素影响。
申请装修贷款前,应仔细了解贷款条件和还款计划。
4、装修房子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
使用公积金贷款装修房子,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已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定时间(一般为半年以上)
且未曾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买房
房屋为自有产权(购买公房尚未取得产权证的,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装修)
仅限于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装修
装修用途需符合相关规定,一般包括:
基础装修,如地面、墙面、天花板装修
水电管线改造
厨卫设施安装
门窗更换